日前,市林长办和市法院签约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并成立“森林法官”工作室,进一步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提升林业资源保护力度与可持续发展水平,这在宁波属于首创。
以往,重要涉林工作部署,重大涉林政策、案件、事件、舆情等,以及涉林执法司法信息、处置突发性重大涉林问题……这些信息在两个部门间互通存在滞后性。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后,“工作开展的时效性、针对性、主动性都会大大提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法规科负责人介绍。
以涉林案件沟通衔接为例,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后,市法院可将受理涉森林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告知市林长办,市林长办针对符合生态损害磋商条件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磋商工作,并将开展磋商的情况及时告知同级法院,在磋商过程中,可视情况邀请法院予以法律指导,对于磋商成功的案件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磋商不成则依法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
此外,市林长办、市法院将定期组织林长制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传达相关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交流研判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共商解决途径。未来,还将通过“移动法庭”这种载体形式,选取具有宣传、教育等典型意义的公开审理案件,邀请市民代表、护林员、民间林长等旁听庭审,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维护和生态司法保护的知晓程度。
全媒体记者 陈益维
通讯员周明徐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