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图一时的方便把垃圾堆放在了这里,不知道是违法的,我现在就清理掉!”叶某某懊悔的说道。
近日,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工作中发现,位于观海卫镇建成区内三北中路金凤公寓门口堆放有建筑垃圾1处。经现场测量,该处建筑垃圾约1.5立方米,主要成分为碎砖块、破木板等。经调查,该处建筑垃圾系该公寓房子装修产生,由当事人叶某某堆放。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的规定,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对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日常生活生产中,免不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和处置建筑垃圾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更会影响环境质量,单位和个人应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也将继续加强巡查频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理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