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报警后又找人顶包,到底是想投案自首还是瞒天过海?今年7月的一天夜晚,时某开车载友人孟某前往某KTV饮酒,并在酒后独自驾驶汽车离开。在酒精的作用下,时某迷迷糊糊一路向前开去。突然,只听砰的一声,车辆像是撞上了什么东西,醉酒的时某顿时酒醒了一半,便立即下车查看,原来是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重型车辆运输车,造成运输车车尾损坏。此时,一同喝酒的孟某恰好骑着电动车路过,见时某发生了交通事故便建议其报警。于是,时某报警后在原地等待交警前来处理。期间,时某还联系了同事陆某来到事故现场。
没成想,待交警到达后,时某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当交警询问哪位是肇事司机时,时某将陆某推了出去,一旁的陆某默不作声。交警见二人反应异常,直觉事实并非如此,随即调取监控,确认了时某的司机身份,并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经检测,时某即时呼吸酒精浓度为153mg/100ml。在后续的血液检测中,时某血样中的乙醇浓度高达156mg/100ml,交警确认时某属于醉酒状态。
“当时脑子有点懵,发生事故后第一反应就是先报警处理,但后面我害怕自己酒驾被发现,车子也会因此走不了保险,就抱着侥幸心理找人顶包了。”坐在讯问室内,时某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时某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本可能因自首减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却自作聪明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最终事与愿违,将自己陷于囹圄。时某前后矛盾行为的背后是自身和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社会责任的漠视,告诫广大群众在法律面前务必实事求是,否则只会害人害己,面临更严重的惩罚。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黄蓉 马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