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车在还清最后一笔分期款项,车主凭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后,就可以重新获得汽车的支配权。女子虞某在未还清车子贷款的情况下,竟然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因涉嫌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近日,虞某来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大厅,为其名下宝马车申请办理解除抵押业务。工作人员罗陈芳在审核虞某提交的营业执照、委托书、结清证明、车辆登记证书等资料时,发现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防伪水印,字体也存在轻微差异。罗陈芳第一时间向窗口民警汇报了这一情况。
“这本证件仿造得有九成以上相似,不仔细看很难分辨出来。”确认资料有问题后,民警一边让工作人员稳住当事人,一边立即联系该车辆抵押权租赁公司。客服查询该车信息后反馈,该车并未结清款项。10分钟后,经进一步确认,虞某提供的该车解除抵押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结清证明、委托书和车辆登记证书,全部为伪造。随后,民警将资料和当事人虞某移交至逍林派出所。
据虞某自述,她这辆车是在宁波二手车市场购买的,一直按时正常还贷。但最近因资金周转困难,急于将车辆卖掉。在她焦头烂额之际,一个自称是租赁公司内部人员的电话让她看到了“希望”,对方称可以帮忙提前还款并提供相关解押证件。虞某“救车”心切,未经核实便轻信了对方,将钱交给对方后,拿着所谓的“解押资料”来到车管所办理解押手续,没想到最终落入法网。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业务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切勿心存侥幸,使用伪造材料,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遇到类似“内部操作”“特殊渠道”等说辞时,要保持清醒头脑,避免上当受骗。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