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学习会。宁波市委常委、慈溪市委书记林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章程、孙百南、陈杰峰、卜明长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江再国、叶曙明作交流发言。
林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战略高度,系统谋划部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文物保护制度机制,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林坚强调,要在学法用法中扛起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以高度责任感、强烈使命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优化监督管理方式,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依法保护利用的能力水平。要在传承传播中彰显文物独特魅力,着力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研究阐释、宣传推广,持续深化对越窑青瓷窑址群等历史遗存的调查研究,积极举办“柴烧龙窑”等特色文化活动,让珍视爱惜、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在活化转化中深挖文物时代价值,坚持守正创新,把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城市更新、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积极探索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文旅发展、文艺展演、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让文物和文化遗产绽放时代光彩。
林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市人大、政协要立足职能、加强监督,合力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记者 熊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