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时用弹弓打鸟消遣,不仅殃及民宅,更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近日,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盛某因猎杀42只野生鸟类,不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被判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失等费用共计4.8万余元。
盛某是来慈务工的一名五金厂工人,去年上半年,在下班途中看到路边树上的鸟,他便动起了歪心思。他从网上购买了弹弓和钢珠,在其住所附近频频拉弓射击停在树上或电线杆上的各种鸟类。每次得手后,他便将猎物带回家拔毛烹饪,吃不完的就冷冻保存,还时常拍照发给朋友“晒战果”。
一次,附近居民岑某发现家里的窗户裂了一个坑洞后报警,警方循线排查,查实了盛某的非法狩猎行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盛某租房内查获27只已处理过的鸟类死体,并在其手机里发现了将15只麻雀红烧烹饪后的照片。经警方查实及盛某本人供述,短短数月内,他共非法猎捕野生鸟类42只。经鉴定,这些鸟分别是麻雀、白腰文鸟、红头长尾山雀、北红尾鸲,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承办检察官介绍,盛某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更损害了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因此,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介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评估。鉴定意见明确指出:鸟类在维持生态平衡中的作用不可替代,非法猎捕会破坏食物链,加剧病虫害,严重影响生态稳定。
公益诉讼部门同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在网上发布公告,依法督促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无相关机关或社会组织就该案提起诉讼。近日,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盛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鉴定评估费共计4.8万余元。后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盛某因犯非法狩猎罪,同时被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官提醒: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以消遣、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必将面临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的“双重追责”。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违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全媒体记者 龚益 通讯员 许莹聪 岑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