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10点在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都明珠苑四楼(新城大道南路256号)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余真所有的位于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249弄1号(大桥支弄10号)的房地产,系前后两幢房屋。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11字第000443号,南幢为2层,证载建筑面积63.69平方米,北幢为3层,证载建筑面积177.28平方米;土地证号:慈国用(2003)字第171038号、(2001)字第170288号,证载使用权面积分别为70.98平方米、 39.9平方米,国有划拨住宅用地。房屋四址:与土地使用权证一致。出入照旧,拼墙与他人共有。起拍价: 48万元,保证金: 10万元。
2.张建国所有的位于慈溪市龙山镇小施山村的二间三层房屋。土地证号:慈集用(1993)字第025123号,证载使用权面积113.73平方米,农村宅基地,无房产证。房屋四址:以登记部门的登记为准。出入照旧。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3万元。(限本村村民竞买)
二、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下午3点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报名、保证金交付方式: 1.竞买人凭本公司缴款通知书于2013年4月23日下午4点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慈溪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慈溪支行,账号:94120154900000600)。 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法院立案大厅209室换取收款收据,并将书面竞买报价(不得撤回)密封后交法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竞标价格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3.竞买人于2013年4月23日下午5点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有效证件、法院收据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9点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复合竞价拍卖。
注: 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五、咨询电话: 0574-62700610、62700503(传真)
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645弄312号(日湖国贸大厦1406室)
六、法院监督电话: 0574 -63912587、工商监督电话: 0574 -63026343。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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