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省公安厅、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我省2013年度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高毕业生有关事项。
公安现役院校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本省户籍,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公安现役院校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安排在我省文理科第一批提前录取,公安海警学院安排在我省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各批填报志愿的时间及有关规定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执行。
省教育考试院在分数线以上,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计划数的3倍,向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提供政治审查、面试、体检考生名单,并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政治审查、面试、体检等。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掌握在10分钟左右,分三个环节:自我介绍,考官提问,动作测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考生有权当场提出复试,逾期不予受理。
体格检查标准除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警卫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外,其它标准均参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政治审查、面试、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原则上按照不高于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投档时区分男、女生。政治审查、面试、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档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的数量向招生院校补充投档。
记者 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