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金轮大道大塘河桥抢修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2014年5月25日起至2014年11月25日止,对金轮大道(三北大街——329国道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轮大道(三北大街——329国道段)实行全封闭施工,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可绕行西二环线或西外环线。
二、请过往车辆和行人严格按照施工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照执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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