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90后小伙杨某在新浦偷得一辆小汽车,到二手车市场问了下可卖6.9万元。杨某便联系车主,让他拿4万元来赎车。车主报警,杨某被抓。日前,杨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工作找不到钱也花光,看上了路边未上锁的轿车
2013年11月29日晚上7点多,来慈溪打工的杨某在新浦找了一天工作,都没着落。好长时间没有上班的他,身上的钱也快花完了,每天吃不饱肚子。他漫无目的地沿新胜路往西走,快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银灰色轿车越来越靠边,与杨某擦身而过,杨某暗骂了一句。
“轿车在前面不远处停了下来,驾驶员停好车,没锁门就离开了。”杨某说,他看见车门没锁,便起了贼心,想去看看车上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杨某怕驾驶员很快回来,先在车旁等候。3个多小时了也没见回来,他的胆子大了,一把拉开车门,在里面翻找起来。值钱的东西没找到,却意外发现这辆轿车的购车发票、车主姓名、电话等资料一应俱全,还有一把车钥匙。“当时我也没想偷车,把这些东西放回去走掉了。”杨某继续走到新浦公园附近,突然想到把车开走,让车主拿钱来换。
杨某折回去,把轿车开走了。
两次与车主联系赎车,要价从3万元涨到4万元
杨某开到逍林,困意袭来,他就把车停在路边在车里睡觉。
早上8点,杨某睡醒,给车主发了条消息:你的车子在我这里,准备3万元来赎车。车主接到短信,不相信车子被偷了。“昨晚锁好的,我还拉了一下车门。”车主说。
杨某来气了,“你既然不同意赎车,我就卖掉。”他开着车寻找二手车回收点。下午1点,到了一车辆回收点,老板看了购车发票,发现这车还蛮新的,才买半年,车价11万多元,就开出6.9万元的价格。
一听价钱,杨某却不想卖了,“还是想再跟车主谈谈,让他赎回去。”
此时,车主已发现车辆被盗,报了警。车主发短信联系杨某:把车子还回来,我给你钱。杨某趁机加价:你给4万元。车主回复说:没问题,我去筹钱,你等着。
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判刑4年罚款2万元
一天后,车主再次联系杨某,说要确认一下车子是不是还在他那里,拍张照片发过来。杨某与车主互加了QQ,聊了几句。
12月3日下午,杨某再次通过QQ与车主联系时,被警察抓获。
今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杨某盗窃一案。法院一审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杨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宁波中院称:自己不是职业惯偷,只想敲诈勒索点钱财,自己手有残疾,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近日,中院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王颖 徐杰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