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慈溪新闻

工作时掉入7米深电梯井
男子获工伤赔偿后又起诉公司,被法院驳回
2014-07-02 08:21   稿源:慈溪日报

  慈溪新闻网讯阿辉(化名)受深圳公司委托在杭州湾某公司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时不慎坠入深约7米的电梯井中,造成全身多处摔伤。近日,在获得工伤赔偿后,阿辉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杭州湾某公司赔偿其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2万余元。

  “当天傍晚,为了找一部人字梯走到了电梯口。”阿辉在庭审上说,在安装调试设备时,由于里面没有灯光,他不小心摔入电梯井而受伤,而作为该公司,在未安装电梯门的情况下,亦未在电梯口采取防护措施,该公司对自己的损害应负责任。

  杭州湾某公司答辩称,阿辉所在的深圳公司进场施工时,本公司已经用挡板把电梯口挡住,且在电梯门口采取了拉警戒线、放上雪糕桶等安全措施,且与阿辉公司签订了施工现场条件确认书,明确表明现场工作交由阿辉公司进行管理,阿辉公司应履行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护义务及对现场相关人员的人身损害事故承担相关保障义务,阿辉受到意外伤害,本公司并没有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杭州湾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了阿辉所属公司,阿辉所属公司应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杭州湾某公司对阿辉的损害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驳回阿辉的起诉。■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亦茗 章晓波

   责任编辑范田圆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习言道|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习话丨“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
攻坚 矢志强军向一流丨第二集《淬锋砺刃》
金句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书记作出重...
文脉华章丨成语里的中国:先忧后乐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治国理政纪实】...
八一前夕,衢州退伍军人收到曾经资助学...
暑期夏夜去哪儿“嗨”?浙江提供新选择
吸睛又吸金!看“浙BA”球场变“博览会...
浙里夜生活 多添一点料 浙江推出系列举...
青听一习话|不断开创强军事业新局面
习言道丨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就不可能有...
习语丨“天下并不太平,和平需要保卫”
学而时习之|人民军队的历史辉煌是鲜血...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奋斗建军百年 奋进...
攻坚 矢志强军向一流丨第一集《军令如山》
“太阳代表白天 月亮代表晚上”特殊符号...
省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深化战略合作 刘捷...
刘捷在省应急管理厅调研时强调 以高水平...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传习录|向着世界一流军队迈进
八项规定继续改变中国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习近平同尼泊尔总统鲍德尔就中尼建交70...
看图学习丨防汛关键期 牢记总书记“时时...
一习话丨这个伟大胜利,是中国人民的胜...
习语|“这才是我们强军的魂”
五句话看懂“浙BA”
没有梦想,何以义乌
时隔10年,浙江修订旅游条例有深意
浙江各地成绩单,伏笔不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