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横线两侧广告牌的设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中横线桥头段(包括附海家电园区)道路两侧广告牌清理拆除工作公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及内容
中横线桥头段(包括附海家电园区)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违规设置的落地广告牌及高炮。
二、具体要求
各相关设置单位和个人限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自行拆除,并恢复场地原貌,逾期按无主广告牌处理,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在广告牌拆除过程中,采取百般阻挠、妨碍执法人员履行公务,影响拆除工作进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桥头镇人民政府108室。
联系人:陈乃权联系电话: 58987643
桥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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