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筹资工作已经开始,请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持有慈溪市居住证(户籍地未参保参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12月20日前随带《居民户口籍》到户口所在村(社区、居委)、居住证发证地按户办理参合缴费手续, 2015年度筹资标准为865元,其中个人缴费250元,各级政府补助615元。
咨询电话: 63040005。
慈溪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