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在北部海塘承包着一片鱼塘的女老板,近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女老板姓陈,40岁出头,曾因诈骗、吸毒被判刑和拘留。前年出来后,她在九塘后承包起了一片鱼塘。去年8月下旬的一天,陈某打电话给一个叫“阿年”的外地人,向他要1000元的“红酒”和“白酒”,送到庵东一银行旁边。“红酒是麻黄素,白酒是冰毒。”陈某说这是“行话”。
陈某在约定地点等候,阿年过来后塞给她2包毒品,悄悄和她说:这些货质量比较好,你多买点。陈某听后,又买了1700元。
毒品到手,陈某回到鱼塘,找了一块空地,看看四周无人,吸食起来。陈某吸完毒品精神兴奋,当晚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凌晨2点,她打电话给一男子,叫他开个房间,想跟他一起吸。
陈某来到开好的房间,还没开始吸,警察便进来了。民警从陈某拎包内查获可疑晶体2包,净重约17.2克;可疑药丸18粒,净重约1.7克;可疑晶体与药丸的混合物1包,净重约0.9克。经理化检验鉴定,这些可疑物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院开庭审理认为,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据此,依法对陈某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叶胜男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