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去年5月,女子叶某驾车载着男友尹某前往上海,突然在行车途中撞上高速公路护栏,造成尹某肢体一级伤残。事故后叶某答应筹钱赔偿,结果却一去不复返。近日,尹某一纸诉状将女友告上法庭。
2014年5月9日上午,天气晴朗,叶某驾驶着自己的小轿车载着男友尹某,沿沈海高速公路前往上海。当车行至海盐县境内时,汽车突然撞向高速公路中央护栏,随后又撞上公路边护栏。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尹某因此受伤,被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事故造成尹某颈髓损伤伴截瘫。去年11月20日,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尹某的伤情为肢体一级伤残,需终身护理依赖。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叶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尹某的父亲说,“他俩是男女朋友关系,叶某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拿不出钱。她当初说筹钱赔偿给我儿子,现在却一去不复返。”于是,尹某一纸诉状将叶某告上法庭。今年5月4日,法院立案受理。
叶某对此未作答辩,也没有提供证据。经法院依法传唤,叶某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日前,本案已审理终结。法院认为,被告叶某驾驶机动车遇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原告健康权受损害,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共计人民币170余万元。■见习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魏溪 许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