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日前,老外杰克来到市司法局胜山司法所求助,说与当地一布料商签了一份购布合同,支付了5000元定金,后因台风来临,他没能及时取货。如今要赶着回国,希望拿回定金。
7月上旬,杰克来到胜山布料市场采购,通过两名新疆朋友的引荐,与当地一位布料商签订了购布合同,同时支付定金5000元,约定7月9日支付余款和交货。7月8日左右,台风“灿鸿”逼近慈溪,杰克怕布料受雨水影响,没有按约定时间上门取货。期间,布料商多次打电话催促,但是杰克一拖就是半个多月,等他要去取货时,布料商则去了外地。
“我希望能要回5000元定金或者立即取货。”杰克向该镇司法所调解员说明来意。杰克说,他在中国的签证即将到期,第二天必须得走,不然就是非法逗留。而此时,布料商又在外地,无论是取货或要回定金都比较麻烦。
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该镇司法所调解员向杰克耐心解释合同中“定金”的问题: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写了“定金”,那么如果一方违约,定金是不能再拿回的;如果写了“订金”,那么可以拿回。
调解员讲得很仔细,杰克却表示无法理解。他说他在其他地方都是可以拿回定金的,在自己的国家也没有这种复杂的关系,只要没拿到货,当然可以拿回钱。调解过程中,杰克情绪一直很激动。
考虑到各个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同,调解员也想着能不能从卖家方入手让双方各退一步,于是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人在外地的布料商。开始,布料商不愿让步,认为违约方是杰克,他一直打电话催促对方上门取货,况且当时台风并没有明显影响到慈溪。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布料商渐渐松口。而通过一番耐心解释与劝说,杰克也渐渐理解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最终,双方达成共识,从定金中扣除1000元作为卖家的损失补偿,其余4000元归还杰克。■记者 胡洋溢 通讯员 王旭明 许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