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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鞭炮致爆震性耳聋
商家一次性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4000元
2015-10-28 09:49   稿源:慈溪日报

  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周巷分局调解了一起鞭炮伤人纠纷,消费者获赔4000元。

  今年6月11日,消费者赵某在当地沙滩路某烟花爆竹店购买了两封鞭炮。数天后,赵某在自家门前燃放时,一个小鞭炮弹起来在其耳边爆炸,他顿时感到右边脑袋猛的一震,之后右耳就听不到声音了。经医生诊断,其右耳为创伤性鼓膜穿孔,属于爆震性耳聋。为治疗右耳,赵某花了3600余元医药费,且伤情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事情发生后,赵某找到店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8000元。而店家认为,赵某所燃放的鞭炮是正规渠道进货的,且有进货发票,质量肯定没有问题,怀疑是赵某没有按照“点燃引线、立即转身离开”的正确燃放操作方式,才导致爆震性耳聋,因此只愿意赔偿2000元。

  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僵持了3个多月,日前,赵某向12315寻求帮忙解决。

  市市场监管局周巷分局了解纠纷情况后,核查了赵某提供的购货发票和医疗诊断报告等相关凭证,并对双方开展调解。调解人员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燃放爆竹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商家应当保证其销售的烟花爆竹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消费者的爆震性耳聋是否因为燃放方式不正确导致无从查明。

  经调解,店家同意适当赔偿赵某相关损失,即一次性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共计4000元。■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陈正兵

   责任编辑房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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