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手机刚买不久就出现问题,商家不仅让消费者自行去修理,还不延长更换零部件的保修期,这让消费者非常懊恼。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观海卫分局调解了一起苹果手机消费纠纷,为消费者讨回了6300元购机款。
近日,消费者刘女士在观海卫某手机大卖场购买了一部苹果iPhone 6 Plus 64G手机,然而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手机频繁出现死机卡机现象。于是,刘女士要求给予更换或者维修,但被商家拒绝。商家还让刘女士自行维修,他们会支付维修费。更让刘女士生气的是,商家居然说买到问题手机是她运气不好,就算主板换了也不能延长新主板的保修期。
“过年前才买的手机,使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出现了这个问题,肯定是质量有问题。”之后,刘女士因为手机维修的事又找了商家两三次,始终没有解决。无奈之下,刘女士拨打12315电话进行维权。
接到投诉举报后,市市场监管局观海卫分局调解人员立即对双方展开了调查,基本确定刘女士所述情况属实。随后,调解人员对商家讲解了手机“三包”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并告知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来处理商品的质量问题。经调解,商家表示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一次性退回刘女士购机款6300元。
相关链接: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罗文荣 钟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