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2018届初中毕业生继续把游泳作为升学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并于8月中下旬组织考试。
所有参加升学考试的2018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考游泳。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历届生和在宁波大市外就读的慈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教办指定的学校报名,慈溪市外宁波大市内就读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当地游泳测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凭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登记手续,成绩予以认可。游泳考试报名日期为8月3日至4日,选考游泳的考生报名后应按规定的日程参加游泳选项考试,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游泳选项考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游泳选项考试男、女生均为100米,分值10分,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分值,可计入升学总分。
本届初三,报名参加游泳考试的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游泳选项考试时,考生一经检录不得缓考。考生凡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游泳选项考试,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考生遇到例假、伤、病等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本人要求补考,并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同意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
参加过游泳选项考试的考生,如对已考游泳成绩满意,游泳作为体育选测项目之一计入体育中考总分;如对已考游泳成绩不满意,以新选定的体育考试选测项目成绩为准,原游泳考试成绩作废。患皮肤病、心脏病、传染性肝炎等不宜参加游泳学习的学生,禁止参加游泳考试。■记者 陈建坤 通讯员 林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