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通讯员 陶建明)为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提高仲裁工作效率,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本着以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将案件调解与政策指导相结合,着重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倡导企业、职工遵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必要性,让当事双方平心静气解决劳动争议。
以法律条例为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双方事实,向当事人双方阐述争议焦点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告知双方对争议焦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与后果。二是以人情世故为辅。评述双方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情义,向员工重构用人单位的日常帮助和福利待遇,向企业重申员工平日的辛勤工作为企业带来的效益,争取双方理解,达成双方合理的诉求。三是以政策指导为主。根据劳动争议的焦点,告知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要履行的义务和权利,用人单位应根据单位劳动情况,及时与员工协商、约定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并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公平;员工也要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范围和劳动要求,以保护自身权益。
2017年一季度,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办结劳动争议200起,其中调解160起,裁决40起,调解结案率为80%。其中,涉及劳动报酬争议50起、社会保险争议57起、确认劳动关系争议9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8起、其他案件3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