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胡先生带着儿子去观海卫一家游乐场游玩,孩子在玩耍时不小心摔倒,头部碰到了硬物,致使额头被划了一个大口子。孩子哭得稀里哗啦,一只手捂着额头,血从额头流出来。看见这番情景,胡先生马上抱起孩子前往医院救治,缝了好几针。
事后,胡先生觉得游乐场存在安全隐患,致使孩子受到人身伤害,而且以后很可能会留下疤痕,影响美观,说不定还要进行后续治疗,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不过,双方就具体赔偿金额协商不下,吴先生便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市市场监管局观海卫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发现孩子确实是在玩耍时碰到硬物导致受伤,游乐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调解,商家最终愿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000元,胡先生表示认可。
《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张军 钟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