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取得巨额拆迁补偿款,却仍拒不履行法院的还款判决,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这是恶意逃债并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4月27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被告人小林(化名)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本报曾于2017年3月29日A6版刊发了《有巨额拆迁补偿款仍拒不执行父子“老赖”被移送侦查》对案件进行过报道。小林的父亲老林(化名)在我市开办有一家小规模的电器公司。2013年8月中旬,因经营周转需要,老林以电器公司的名义向本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50万元,并由老林本人、妻子、儿子小林,还有一家服装厂共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4年3月中旬借款到期,但电器公司只偿还了本金中的2.5万元以及3个月的逾期利息。
据了解,在另一笔以上述服装厂名义向上述小额贷款公司借的150万元中,电器公司和老林一家三口做了担保人。也就是说,两家公司以联保方式共贷款300万元。事后,这两家公司都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2015年9月,该小额贷款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两家公司限期归还剩余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293万元,各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纸判决虽然拿到手,但贷款公司依旧没拿到任何钱款。2016年3月,贷款公司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几名被执行人名下均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难以推进。之后,老林不知所踪。
直到2016年10月,林家老屋所在地因区块综合改造拆迁,父子以货币安置补偿方式领取了巨额拆迁补偿款。其中,儿子小林领取374万余元。获悉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联系了小林及其家人,要求他们尽早履行法院判决。但小林却对此置若罔闻,并且将领取的拆迁款用于归还其他债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2017年1月,法院将涉嫌拒执罪的老林和小林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小林向小额贷款公司偿还了88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最终,小林获上述判决。另外,小林的父亲已现身,正取保候审中。
近年来,为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市法院不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仅去年以来,已经对418名拒不执行、拒不申报财产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对2273名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处以罚款,尤其依法打击拒执行犯罪,震慑“老赖”逃避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共将8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其中5人已被判处刑罚。■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钟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