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她儿女双全,但女儿患有先天疾病。因为一直想再有一个健康的女儿,所以在一次外出时拐带了路边一女童回家。尽管她拐走女童并非为了贩卖牟利,而是想带回老家自己抚养,但别人家的孩子不是你觉得可爱就能要。近日,触犯了法律的余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7年7月12日傍晚6点40分左右,余某下班后去杭州湾新区世纪城的药店买保健品,去完药店,逛过超市,转去银行,完了走到不远处一块绿地坐坐。在那里,她发现了一个正在玩耍的女童咪咪(化名)。瞧着咪咪可爱的样子,余某觉得十分喜欢,于是上前陪她玩了一小会儿。孩子身边没有其他大人看管,刚刚在旁边的那个年龄稍微大点的女童也走开了,余某于是抱起咪咪离开。
咪咪父母发现孩子不见后,赶紧发动亲友一起四处寻找,结果半小时过去还是不见人影,于是报了警。咪咪父母说,两夫妻靠摆夜宵摊维生,大女儿3周岁多,小女儿咪咪才1周岁多,两个女儿每天都自己在摊位附近玩,夫妻两人会随时留心孩子的动向。“那天傍晚生意太忙了,才几分钟时间没有注意,咪咪就不见了。”
次日上午9点左右,余某在城区商都附近被抓获。据余某交代,她自己有一个上幼儿园的儿子,还有一个跟咪咪差不多大的小女儿,现因跟丈夫感情不和分居中。因为小女儿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疾病,所以她一直想再要一个健康的女娃。
带走咪咪后,余某在母婴店买了奶粉和零食,然后住进了商都附近的一家宾馆。余某把这事告诉了在安徽老家帮忙带孩子的母亲,说了想领个女孩回去自己抚养的想法,被母亲立马拒绝了,劝她赶紧把女孩还回去。就在她拿不定主意是要坚持自己养还是把孩子送回去时,被警察找到了。
“咪咪还是很活泼,没有受上次事情的影响。目前我和妻子还在摆摊,但以后会多照管两个孩子。”事发两个月后,得知余某的情况,认为她是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其父母也出面赔礼道歉,咪咪父母于是对余某表示了谅解。
本案现已审结。法院认为,余某拐骗儿童致其脱离家庭监护,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鉴于余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再根据余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岑炜
慈溪新闻网讯 “看到有棵树造型很漂亮,我就想搬回去。当时还以为是一棵普通的松树,后来才知道这是棵价格较贵的罗汉松(价值1600元)。”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的刘某(化姓),近日又因偷罗汉松被法院再次判刑。为了“养眼”,偷了一棵罗汉松,换来5个月的牢狱之灾,这让刘某后悔莫及。
今年4月7日晚上8时许,刘某在余姚暂住地吃完晚饭,一个人骑着电瓶车闲逛到周巷一条有仿古建筑的街上。在一个小巷子里,他发现一个放着石雕的厂门口附近花坛上的一棵松树特别引人注目。觉得这棵松树造型很漂亮,他就用脚在这棵树旁蹬了一下,发现树边的土松动了,就想把这棵树偷走。他用手一拔,这棵树就从土里出来了,根部还带着泥土。他把这棵树放上了自己的电瓶车,然后骑车回了余姚,并把它栽在一个捡来的花盆里。
据被害人郑某(化姓)介绍,被盗的小叶罗汉松是他5年前在舜都花鸟市场花了近2000元买来的,树身高五六十公分,树枝宽度七八十公分,主干直径约七八公分,买来后一直种在他家东围墙外的花坛里。由于造型漂亮,这棵树一直被家人所喜爱。然而,那天家人发现这棵树被偷,就报了警。
4月16日下午2时许,周巷中心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视频监控线索,在余姚市朗霞街道镇西村辉桥路附近抓获了涉嫌盗窃的刘某。案发后,这棵罗汉松已被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郑某。
据了解,今年47岁的刘某曾在2004年8月因盗窃罪被宁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被捕后判刑。这次因偷罗汉松犯盗窃罪,被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