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市“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在工作督查中发现,芦庵公路旁耸立着两座高架立柱式广告牌,未办理许可手续。日前,记者跟随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看。
这两座高架立柱式广告牌位于芦庵公路和七塘公路交叉口,它们隔芦庵公路相望,矗立在公路的绿化用地上,高约20米,各有三面,广告面积总计600余平方米,不仅影响公路容貌,还存在安全隐患。据悉,这两座广告牌的设置目前尚未取得任何许可手续,属于擅自建设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长河镇沧北村党总支书记应建国介绍,2012年,华星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村里,提出租用芦庵公路旁的土地用于搭建两座高架广告牌。考虑到村集体经济收益,沧北村和华星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期10年,现离到期日还有3年多。当时,华星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说好会办好审批手续,但迟迟没有履行。
长河镇“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前后,镇里根据“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专项行动要求对芦庵公路两侧的广告牌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了大量违规广告设施。因为这两座高架广告牌协议还没到期,沧北村和华星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又在拆除事项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才拖延至今。这两年,长河镇和沧北村都曾与华星钢构有限公司联系沟通。目前正在就拆除费用进行协商,近期将拆除这两座广告牌。■全媒体记者 陆燕青 通讯员 王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