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男子谎称要在母亲面前演一出戏向她要钱为由,借走朋友40余克的金项链作为“道具”。谁知男子拿到金项链后溜之大吉,找到一家金银加工店将项链卖掉。日前,记者从市法院了解到,该名男子已因诈骗罪获刑。
安徽男子姚某今年30岁,读书至17岁后外出打工,但由于玩心重,不安于脚踏实地工作,手头一直攒不下钱,2011年曾因盗窃罪获刑。今年2月26日,想到自己欠下了不少债,姚某打算想办法骗钱。于是,他打起了之前经常一起打麻将的一个叫晓静(化名)的女性朋友的主意。原来,之前约晓静同桌打麻将时,姚某就注意到她脖子上挂了一条惹眼的金项链。姚某打算设法把晓静的这条金项链骗到手,然后将它转手卖掉换钱花。
姚某在打麻将时还欠晓静的钱,过年的时候也没还。2月26日下午,晓静接到了姚某打来的求助电话。“他说是他妈妈要来慈溪看他,让我扮他的女朋友,并让我把金项链借给他,他可以当着他妈妈的面将项链送给我,之后就有理由向他妈妈要钱了,要来钱后就可以还欠我的钱了。”想着这样做姚某就有钱还自己了,晓静便同意配合他的“演出”。
当天下午稍晚些时候,晓静如约来到浒山街道乌山南路上的一家宾馆,把项链给了姚某。当时快到晚饭时间了,姚某提议边吃饭边等母亲。两人刚走进宾馆附近的一家饭馆坐下要点菜,姚某便以手机没电了要回宾馆拿充电器为由离开,从此就再未现身。晓静这才惊觉自己上当,于是报了警。
据了解,晓静的这条金项链重44.93克,购入才不到一个月,价值13299元。骗得金项链后,姚某第二天就以11500元的价格转手将它卖到了一家金银加工店。由于当时姚某无法提供金项链的相应发票,金银加工店主拍下了姚某的身份证照片。2月28日,姚某在杭州湾新区一宾馆内被抓获。案发后,重34.57克的一段金项链已追回并发还给晓静。
案件经法院审理,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人。目前, 13299元已通过法院执行从姚某微信零钱中扣划完成。■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徐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