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时,严格落实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日前,市人民法院就利用强制执行措施,促成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暂住在宗汉的小张之前在坎墩的一家个体五金配件厂工作。到了2018年9月,工厂经营难以为继,甚至连小张的工资都发不出了。同年9月29日,老板陈某向小张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小张7500元,于同年10月15日前结清。
可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小张依旧没能从陈某处领到钱。今年1月30日,小张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7500元劳动报酬,并支付自2018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案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今年2月28日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小张到庭参加诉讼,但被告陈某并未现身。案件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小张的全部诉请。据悉,小额诉讼一审即为终审。判决生效后,陈某先支付了1500元,接着却又没了“下文”。
一晃到了今年9月,不想再一味等待的小张向法院执行局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6000元。虽只有几千元的标的,但执行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执行立案后,经查询,陈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后经小张提供的线索,承办法官一行快速出击,将陈某一辆小轿车扣押。
车子被法院扣押,陈某这才主动现身,称自己现在手头确实困难,希望法院暂时不要将车子拍卖,自己会尽快想办法筹钱。经沟通,小张和陈某达成和解协议,车辆扣押在法院暂不处置,陈某需要在11月15日之前付清款项。
日前,小张终于拿到了6000元钱。另外,陈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对其罚款1000元,陈某也已悉数缴纳,扣押的车子还与陈某。■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银乃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