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当雇主家的保姆,吃住不花钱,每月净赚工资5500元,后来又加到每月7000元,可她竟然6次作案,偷得雇主现金6万元。近日,保姆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自2017年9月份开始,陈某就在雇主胡某家做保姆。她吃住都在胡家,平时负责做饭、洗衣服、带小孩、搞卫生,偶尔也买一下菜。之前,她月工资是5500元,今年2月份,雇主将她的月工资增加到了7000元。
4月份的一天下午,陈某在一楼餐厅带着雇主的两个小孩玩耍,小孩不小心坐到窗帘上,碰到了一个纸袋。她过去一看,发现纸袋里装着很多钱,都是100元面值的。趁着周围没有人,她就从中拿走了1万元。
自此之后,每当想到一楼餐厅窗帘后有这么一个装了钱的纸袋,她心里总是痒痒的。5天后,她看到窗帘下的纸袋还在,就又偷偷伸手拿了一叠钱,是一捆用纸条捆绑好的1万元,她把这叠钱和第一次偷的钱一起藏在自己住的房间的衣柜里。拿得多了,陈某的胆子也大了起来,之后她又连续偷了3次。这5次偷来的钱,她都存到了自己的银行卡里,共5万元。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第6次偷盗时,陈某终于被抓了。那天上午10点左右,她在一楼餐厅用吸尘器打扫卫生,看见窗帘后又放着一个白色的纸袋。偷偷打开纸袋一看,里面果然有钱,她又偷拿了一叠,藏在了自己围裙的口袋里。过了一会儿,吸尘器用好后,她趁去二楼晾衣服的空隙,把钱藏到了雇主女儿的床垫下面。
本以为这次又是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很快就被雇主夫妇发现了。原来当天雇主一家正需用钱,到窗帘后的纸袋里一看,发现钱少了。夫妻两人一合计,这期间也没有其他人来过自己家,想来想去,只有家里的保姆陈某有嫌疑。两人当即向警方报警。
很快,民警到达现场,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查,陈某交代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陈某称,因为自己儿子身体不好,当看到雇主家有这么多钱时,她就想偷一点存起来给儿子看病。
案发后,涉案钱款已被悉数追回并发还受害人。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路余 罗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