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生活

宁波一村民微信群辱骂他人 被告上法庭 赔礼还要赔钱
2020-06-04 14:42   稿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因为投资纠纷,在微信群里被多次辱骂,污言秽语不堪忍受,于是,他把那个骂他的人告上了法庭……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辱骂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誉权,最后被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两人曾因投资发生纠纷。2019年12月,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里(微信群共有70人)中多次发表“孔某断子绝孙......败类”等污秽性言语,辱骂、侮辱孔某,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020年1月,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20年4月,奉化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已经损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誉权。法院结合王某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判决被告王某在微信群向原告孔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法官说法: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络空间开展社交活动时,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不加节制。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里损毁他人名誉,构成侵权,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发生经济纠纷后应当互谅互让,积极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妥善解决,否则,不但纠纷无法解决,还可能使冲突加剧,甚至造成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责任编辑戎畏畏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就在今天!浙江超多景区直接免票,还有...
杭州的“宇宙中心”,不止流量
听浙江老板讲脱口秀,听出了什么?
循迹溯源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丨在推动...
刘捷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强调 推动国...
文脉华章丨从总书记的文化足迹中感受何...
习语|“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微视频|世代友好的深厚情谊
第一观察|总书记提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
#商户称不要因一粒老鼠屎坏了整个杨梅市...
记者探访杭州勾庄果品市场:杨梅全程检...
直击华东最大水果批发市场:严防“药水...
潮评丨别让“一颗烂杨梅”坏了一锅好汤
浙江杨梅能不能放心吃?5个重点产区完成...
【讲习所·中国与世界】习近平用东方智慧...
此行间·中俄元首会晤在即,这些时间点值...
文脉华章|跟着总书记的文博足迹,打卡...
学习新语|确保中俄关系继续沿着正确轨...
方太新一代洗碗机成中国智造世界名片
浙科大慈溪产研院产教融合育人才
新浦以小整治 撬动乡村环境大蝶变
慈溪选手郑国军荣获 全国木球锦标赛亚军
“今生瓷业”秘色瓷产业化项目 斩获国家...
迭代实施“工业立市、实业兴市、创新强...
喉咙不适20多年 竟是甲状腺肿物“钻”进...
全流程演练进课堂 普及实验室消防安全
专业皮肤健康服务进校园
消防管道需横穿市政道路 多部门联动破解...
一份检察意见书 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尺度统一
“小记者” 中医初体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