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面对面 | 民e通 | 慈溪文化 | 慈溪概览 | 慈溪政务 | 文明慈溪 | 分类信息 | 最多跑一次 | 携手黔行 |
责任编辑:范田圆 胡兴家
报料热线:63012345
cxnews@yeah.net
首页 | 慈溪新闻 | 民e通 | 桥城独家 | 镇街部门 | 外媒聚焦 | 专题 | 桥城评论 | 微播报 | | 财经要闻 | 社会生活 | 桥城视频
数字电子报:
慈溪日报 | 宁波日报 | 宁波晚报 | 东南商报 | 现代金报 | 都市快报
您当前的位置 : 慈溪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生活

宁波一村民微信群辱骂他人 被告上法庭 赔礼还要赔钱
2020-06-04 14:42   稿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因为投资纠纷,在微信群里被多次辱骂,污言秽语不堪忍受,于是,他把那个骂他的人告上了法庭……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辱骂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誉权,最后被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两人曾因投资发生纠纷。2019年12月,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里(微信群共有70人)中多次发表“孔某断子绝孙......败类”等污秽性言语,辱骂、侮辱孔某,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020年1月,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20年4月,奉化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已经损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誉权。法院结合王某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判决被告王某在微信群向原告孔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法官说法: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络空间开展社交活动时,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不加节制。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里损毁他人名誉,构成侵权,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发生经济纠纷后应当互谅互让,积极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妥善解决,否则,不但纠纷无法解决,还可能使冲突加剧,甚至造成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责任编辑戎畏畏 
  [打印该文] [关闭窗口]
24小时最新新闻
视频丨《习近平的文化情缘》等纪录片在...
第一观察|总书记寄望红色基因薪火相传
经纬线·政绩观里的文化根脉
再见“集装箱教室”
讲述让历史鲜活,传承让未来可期
童声琅琅,把红色故事讲得更响 浙江持续...
被总书记称为“红孩子”,他们有怎样的...
浙江发布服务消费提质惠民“四大行动”举措
省政府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 刘捷讲话
货车内轮差“吞”下电动车
坎墩“企鹅爸爸”暖心启航
亲子欢乐徒步行
童趣相伴暖银龄
龙山泥螺丰收盛宴乐翻天
翁家浦社区“邻BA”点燃夏日激情
横河“华德杯”青年篮球赛收官
梅林音乐会解锁夏日文旅新体验
师生劳动技能比武“秀”匠心
新浦筑牢民间河长护河防线
吴越越窑秘色瓷传承发展保护研讨会在慈举行
神马铜铝共晶带项目入选全国重点民间投...
微视频|殷殷嘱托 暖暖牵挂
总书记引领强国之路|加快推进贸易高质...
学习进行时丨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
习语丨“茁壮成长,成为我们优秀的一代!”
学习进行时|纸短情长,习近平总书记给...
“要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
视障人士乐享无障碍观影
老教工运动场上展风采
俞淇:回乡“种”艺术的慈溪女儿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慈溪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总站:中国宁波网
浙ICP备06028381号-1 Copyright(C) 2005-2024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