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错误的婚姻登记终于纠正过来了,我和丈夫重新补办了结婚证,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和付出!”近日,收到撤销原错误婚姻登记决定书的张某甲向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激动地说。
2023年11月,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被他人冒名婚姻登记长达17年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案件申请人张某甲是四川省某县人,因原始的结婚证件遗失,便前往当地县民政局补办婚姻登记,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名下已存在一起婚姻登记,故目前无法补办。张某甲辗转多方了解到,原来是与其同村同名的张某乙使用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他人办理了结婚手续。因张某乙已嫁至慈溪,得知这一消息的张某甲于是前往慈溪市法院提起诉讼,但又因超过起诉期限不能受理。多方求助无果后,张某甲来到了慈溪市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书。
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经初步调查后发现,2006年张某乙在婚姻登记时,由于没有电子档案系统,户籍信息系手工登记有误,造成张某甲的身份信息事实上被冒用,并致使张某甲无法行使其婚姻登记的合法权利。对此,市检察院主动对接四川省当地检察院开展跨省协作,经过全面调查后,认为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决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
近日,市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场见证。申请人张某甲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全程参与,同名张某乙也到达现场,两位案件当事人在同一时空下见证了检察建议书的送达。在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就本案具体情况以及后续处理再次作出了公开解释说明,在多方的释法说理下,两位当事人的矛盾争议实现了实质性化解。随后,相关职能部门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撤销原错误婚姻登记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回复了市检察院。至此,申请人张某甲远在千里之外因错误登记存续17年的“婚姻关系”终于被撤销。
记者了解到,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民政(相关)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信息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为此,市检察院还与市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等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维护婚姻登记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贺刚飞 张馨予 马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