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到交警队处理一起擦碰小事故,被交警闻到身上有隐隐的酒气。男子称,是妻子开车送他来的。往前一“复盘”,结果悲剧了。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丁某走进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宗汉中队,来处理上午发生的一起轿车擦碰事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蔡警官闻到丁某身上似乎有一股酒气。当询问他是否有开车时,丁某矢口否认:“我没开车,是我老婆送我过来的。”
通过调取道路公共视频进行查看,真让交警发现了相关证据。公共视频清晰地拍到,稍早前的下午2点40分左右,在来交警队之前,丁某独自开车经过长河镇西小直路某处的画面。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丁某每100ml血液中含有酒精39mg,大于20mg/100ml的“底线”,属于饮酒后驾车。
“中午11点半左右,我在家里喝了一瓶啤酒。”丁某随即坦诚,下午2点半的样子,临时有点事要出门,想着开车过去花不了多少时间,他便拿起车钥匙出门了。“家里人提醒过‘酒后不能开车’,但我以为自己只喝了一点,问题不大。”他说。
处理完事情,想到还要去交警宗汉中队处理上午的事故,怕被交警查到有酒驾嫌疑,于是特意喊上妻子,请她代驾。谁料,还是被抓了现行。
目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丁某依法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拒绝酒驾,切勿贪“杯”成“悲”。交警提醒:针对酒后驾车行为,交警处罚不是目的,守护安全才是初心。不能以交警查不查,来决定是否酒后开车,而应该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形成潜意识中的自觉习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
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胡志东 蔡腾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