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节食,不用运动,只要每天喝咖啡,一个月瘦8-25斤……”夏季向来是减肥的黄金旺季,各类减肥产品层出不穷,让人目不暇接。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妄图利用减肥人士渴望快速瘦身的心理,售卖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从中非法牟利。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一千元。
王女士一直被减肥问题困扰,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处方减肥药时,发现在一讨论帖下面有人评论说自己吃的减肥咖啡很有效,心动不已的王女士立刻私信该人,获得了减肥咖啡卖家艾某的联系方式。艾某热情地向王女士推销,声称这款减肥咖啡是加强版,喝了之后百分百有效果,以致于常常卖断货。在艾某的游说下,王女士花费796元下单了两盒减肥咖啡。
王女士按照艾某要求,首次只服用了半包咖啡,没想到身体反应十分强烈。“吃完后非常口渴,一直要喝水,完全停不下来”“感觉恶心,不想吃饭”“失眠,睡不着”,王女士赶忙向艾某反映自己的情况。然而,艾某却表示这些都是正常现象,是身体在建立药物的耐受反应,等习惯了就好。王女士强忍不适继续服用减肥咖啡,直到她在网上搜索到厂家声明从未生产过该产品,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随后对该案立案侦查,并抓获艾某及其上家苏某。原来,早在2023年3月,美容师苏某网购了一款减肥咖啡,试吃后发现虽然有口渴、恶心、失眠等不良反应,但确实有减肥效果,便开始在朋友圈销售该减肥咖啡,并设置“代理价185元一盒”“零售价398元一盒”两种销售方式。在此过程中,艾某为以较低的“代理价”获取减肥咖啡,加入销售行列。期间,苏某、艾某在明知销售的减肥药有明显副作用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推销广告,并通过微信销售。其中,苏某合计销售额20000余元,获利9000余元;艾某合计销售额5000余元,获利1000余元。
经专业机构鉴定,苏某、艾某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均含有违禁品西布曲明成分。市检察院依法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苏某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由于本案中的艾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退赃,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日前,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对艾某进行行政处罚。
全媒体记者 杨昀 实习生 郑昊 通讯员 章陈昊 赵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