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春季行动”酒驾查处现场,一名驾驶人酒后驾车遇查,竟弃车逃逸,最终为自己的侥幸与冲动付出了沉重代价。
当天凌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春季行动”酒驾查处专项整治。突然,一辆轿车在距离酒驾检查点一两百米处紧急靠边停车,形迹十分可疑。
“我们见状立即上前查看,还没等靠近车辆,对方驾驶员就突然从驾驶室下来,弃车往远处逃跑。”民警潘泉全回忆,当时执勤队员在距离查处点400米左右的地方成功将该驾驶员拦截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该驾驶员的酒精数值为93mg/100ml,后经鉴定,其血液酒精浓度达110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童某某满脸懊悔,向民警坦白了事情的经过。当晚他和朋友在包厢聚餐,一共喝了六七瓶啤酒,聚餐结束后,他心存侥幸,认为凌晨时分不会查酒驾,便驾车回家。行驶至接近检查点时,童某某发现有交警执勤,因害怕被吊销驾照,一时慌了神,才选择弃车逃跑。“现在想想特别后悔,后悔喝酒开车,更后悔选择逃跑。”
“酒驾醉驾本身就是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而遇到检查时弃车逃逸、抗拒执法,并非‘避祸之策’,而是错上加错,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民警潘泉全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童某某因醉酒驾驶且有逃逸情节,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交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饮酒后请选择代驾、网约车等安全出行方式,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遇到交警执法检查时,要主动配合,切勿试图逃逸、抗拒,否则只会加重处罚,最终得不偿失。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