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逍林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联明路生活垃圾收集点附近,查获一起趁夜色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当事人李某受到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气温回升,房屋装修进入高峰期。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有所反弹,群众相关投诉明显上升。尤其是一些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点附近,部分村民为图方便、节省清运成本,擅自将装修产生的砖瓦、混凝土块、碎石废料等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倾倒在路边空地,严重干扰生活垃圾正常收运秩序,影响村容路貌,造成环境污染。
逍林综执队调整勤务模式,在加密日间巡查频次的同时,采取夜间定点蹲守、错峰管控的针对性举措。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在几个垃圾收运点周边隐蔽值守。
当晚7时许,天色已完全暗淡,蹲守在联明路上的执法队员借着夜色严密观察。突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停靠在收集点旁,一名男子正快速将车上的建筑废料搬下,丢弃在收集点周边。执法队员上前制止,并亮明身份,按照执法规范对倾倒现场、涉案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固定完整证据链。
面对确凿的现场证据,当事人李某如实交代,自己是帮朋友代为处理建筑垃圾,驾车途经联明路时,看到路边设有几个垃圾桶,误以为此处可以随意倾倒装修废料,便将车上的建筑垃圾就地倾倒。执法队员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逍林综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在紧盯联明路等几个重点区域的同时,同步加强全镇其他路段巡查管控,对违规倾倒、混投乱倒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积极联动辖区内各村(社区),在易发生乱倾倒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周边、重点路口安装警示告示牌,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和违规倾倒的法律后果,强化宣传引导,从源头遏制违规倾倒行为,形成“执法监管+村级联动+宣传警示”的闭环管理,切实维护镇域环境整洁有序。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张应沛 胡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