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交通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与宁波爱必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涉案财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宁波爱必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存货及所有其他可移动的财产。(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及现场,已经卖掉的8台海天注塑机及抵押给许建锋的配电屏、变压器、 48米焊接流水线等除外。)
二、变卖价格:总价1124万元人民币。
三、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如在规定期限内无人登记的,则延长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登记时须向本院缴纳所报名登记财产价格10%的保证金。
四、看样时间:登记期限内的最后一天。
五、应买方式:多人应买时,以竞标的形式确定买受人(竞标时间另定)。买受人在成交当日与本院签订变卖协议。
六、报名地址:慈溪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
七、注意事项:对以上财产进行拆分变卖,以同类财产同类型号为一个变卖单位(例: 3台25T冲床、 2497只13片白色油汀体各为一个变卖单位),变卖价格为评估价的80%。
联系电话: 63912587监督电话: 63912788
慈溪市人民法院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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