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甬慈执民字第779-1号
本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与宁波市佳纯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格莱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一案的涉案财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慈溪市格莱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慈溪市浒山路3#、 5#(天和家园)的商业房地产(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7字第004222、004221号,证载建筑面积: 196.42平方米、 257.18平方米;土地证号:慈国用(2007)第0111779、0111780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 43.21平方米、56.58平方米,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带租变卖。
二、变卖价格:人民币733万元。
三、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如在规定期限内无人登记的,则延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登记时须向本院缴纳保证金80万元。
四、展示时间:登记期限内的最后两天。
五、应买方式及竞买对象:竞买人如多人应买时,以竞标的形式确定买受人(竞标时间另定)。
六、报名地址:慈溪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
联系电话: 63912587 63912730
监督电话: 63912788
慈溪市人民法院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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