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邹振祺名下的位于慈溪市浒山街道高丰家园1幢1601室的房地产及车库(-2-60#)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被执行人邹振祺名下的位于慈溪市浒山街道高丰家园1幢1601室的房地产及车库(-2-60#)。房权证号: 2009007775,证载建筑面积为155.09平方米。(-2-60#)车库建筑面积为1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慈国用(2009)第011821号、慈国用(2009)第011818,证载面积为17.57平方米和9.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分别为城镇住宅用地和车位。标的物设有抵押。买受人税费自理。变卖价格: 1556100元。
二、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无人登记的,则延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登记时须向本院缴纳保证金16万元。
三、展示时间:登记期限内的最后两天。
四、应买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2013年12月9日作出的(2013)甬慈执民字第2999号变卖财产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财产”。多人竞买时,以竞标的形式确定受卖人(竞标时间另定),买受人在成交当日与本院签订变卖协议。买受人须符合限购政策,本院不负责过户。若有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拖欠,由买受人承担。
五、报名地址:慈溪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
联系电话: 63912587 63912732监督电话: 63912729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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