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慈溪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会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深入广泛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案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390件。经审查, 2件提案作并案处理后,共立案366件。涉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界别、委组集体提案35件,占9.6%;委员提案331件,占90.4%,其中,宁波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上述提案交由96家部门单位办理,其中,主办单位52家,重点提案相关单位均制订了办理方案,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截止去年底,所有立案提案已全部办复。在立案提案中,经分类,涉及工业经济、农林水利、财贸金融方面的92件,占25.14%;涉及城建管理、交通道路和生态建设方面的152件,占41.53%;涉及科教文卫体方面的71件,占19.4%;涉及社会保障、劳动人事、政法统战及其他方面的51件,占13.93%。
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97件,占26.5%;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231件,占63.1%;因条件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的C类34件,占9.3%;提案所提建议留作参考的D类4件,占1.1%。从初次反馈情况看,对提案办理工作满意、基本满意的,分别为340件和26件;对提案办理结果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分别为310件、 53件和3件。对3件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再次办理,最终委员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未立案意见建议22件,已作社情民意处理。
去年提案体现以下五方面特点:一是紧贴党委政府决策。如《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物流业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与市政府提出的发展服务经济工作相符,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亲自领办,推动了物流业政策的完善。二是紧贴社会关注热点。如针对雾霾治理的提案达到9件,针对“五水共治”的提案达到35件。其中《关于治理雾霾等严重空气污染的建议》、《关于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分别列入重点提案,市环保局、市水治办各自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推动了市里“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三是紧贴民生实事工程。教育、卫生、公交等方面的提案,促进了一些民生实事工程的解决。如《关于打造慈溪职业教育新高地的建议》,市教育局扎实办理,我市已成功入围首批全国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推进全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等提案,市卫生局已经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四是紧贴发展新需求。部分委员提出的提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需求。如《关于推进我市产业兼并重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切合我市“工业强市”建设,市里已经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又如《关于进一步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建议》,紧贴当前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需求,市民政局已就社会组织发展空间、能力建设等拟订相关办法。五是紧贴部门所思。部分提案与部门意图吻合,推动了承办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如《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现代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建议》,为部门工作提供了参考,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技术保障和预警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回顾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线。我们严把提案工作的各个关口,做好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提案质量。一是扎实做好提案审查和交办工作。及时做好大会期间提案初审,对委员提交的部分提案内容不完善的,及时联系委员,开展修改协商;做好提案的立案审查工作,对大会收集提案做到“三上会”,确保立案质量;重点提案确定后,根据各位分管领导意见,会同相关委员对提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扎实开展提案交办工作,交办前,进行广泛深入协商,预先明确主办、协办单位,及时召开全市交办工作会议,确保交办准确。二是组织委员广泛参与各类协商活动。市政协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政情交流会,以及开展各项视察活动,邀请部分委员参加,不断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三是深入做好提案撰写培训和引导工作。结合委员履职培训,安排撰写提案课程内容,提高委员提案质量意识。及时向委员提供提案撰写参考目录,做好提案撰写选题交流引导工作。开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活动,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素材来源。四是注重优秀集体提案的典型示范。改进提案评选表彰办法,扎实开展优秀提案评选工作;规范重点提案筛选程序,在确定重点提案时,优先考虑集体提案,发挥优秀提案和集体提案的典型示范作用。五是完善提案办理系统。为适应提案工作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对提案办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建立了委员外网提案提交系统。
(二)规范办理程序,形成办理合力。各级办理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呈现了规范办理的“五个三”特色:一是重点提案办理做到市级分管领导、主办单位、提案人三挂钩,主办单位制订的重点提案办理方案、答复办理意见都经分管领导审核。市政府继续实行领导领办重要提案制度,数量达到10件。市府办还探索实行了联系副主任领办难点提案制度,完善了提案办理的考核办法。二是许多部门单位办理实行三级负责,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科室分工抓的工作机制。如市商务局、文广局等,重视具体办理方案制订,以专门文件下发,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市城管局实行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和办理督促。三是办理过程做好事前沟通、事中协商、事后回访三个环节工作,确保提案办理职责分工明确,过程圆满。如市农业局、经信局积极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形式,密切与委员沟通联系,提案办理面商率达100%。四是完善“提者”与“办者”、“主办”与“协办”、政协与提案委员之间三方面协商机制,通过上门走访以及召开面商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化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协商沟通,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如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城乡公交完善提升类建议,组织相关委员开展了集体协商座谈。市财政局合理安排,积极配合,较好完成了110件的协办任务。五是许多部门单位积极探索实行“三见面”有效办法,如市住建局、公安局坚持做到办前见面、办中见面、办后见面的“三见面”,实时了解提案者的办理意见,及时改进办理办法,提高办理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督办重点,推动以点带面。围绕重点提案做好办理协商、“回头看”、集中评议等工作,做到以重点带一般,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一是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继续实行主席会议、副主席分别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经主席会议协商,确定重点提案7件。 5月下旬至6月上旬,分别召开7次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专题协商会和协商座谈会,市政府和政协领导均全程参加,并邀请相关提案委员,就重点提案办理开展了充分的深入协商。二是完善重点提案集中评议办法。完善了常委会议集中评议重点提案制度,针对单纯评议书面办理情况效果不理想的状况,在集中评议前,先组织常委分组开展跟踪视察活动,会中由主办单位作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然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全体常委对主办单位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取得了较好效果。我市常委会议集中评议重点提案的做法,在去年7月召开的宁波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得到了宁波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做好重点提案“回头看”工作。为促进往年提案进一步落实,组织开展了对十届二次会议七个重点提案的“回头看”活动。围绕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油改气”,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农产品检测战略联盟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4件提案,组织部分委员开展视察和协商,形成了建议案提交市政府。四是做好提案摘报工作。选择委员提出的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全局性的部分提案,编辑成《提案摘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共编辑10期。五是做好办理反馈和不满意提案的重办工作。扎实开展提案办理反馈工作,所有提案都得到了反馈。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3件提案,与主办单位、提案人之间进行了多次协商对接,商请有关单位作了重新办理。六是注重督促提案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常委会议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常委会议先后两次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开展相关协商,推动面上提案办理工作落实。
(四)优化协商服务,增强办理实效。搭建好承办单位和委员之间沟通的桥梁,优化协商服务,积极推动提案协商出成效。一是及时走访协商。提案立案后,由分管副主席带队,及时走访了9家提案数量相对较多的单位、 7家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和7个重点提案提出的政协委员,就改进提案办理与有关单位、委员开展深入协商。结合政协班子成员联系镇(街道)联络委、约见约谈委员等方式,就相关提案办理开展协商。二是协商出思路。积极围绕“借势、借题、借力”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借势,就是引导部门单位借委员提案来提高自身话语权;借题,就是引导部门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委员提案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借力,就是引导部门单位对于办理关键因素涉及其它部门单位的,采取集体协商形式,邀请相关部门单位、提案委员一起协商,相互借力。如针对委员提出的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涉及财政资金的,我们建议水利、卫生等部门,邀请财政部门一起参加,促进了一些提案的落实。三是协商出成效。发挥好承办单位和委员、主办和协办单位之间沟通协商的桥梁作用,做到提案办理落地有声。如在办理《关于在浒山街道西片建立城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分中心的建议》提案过程中,政协多位领导牵头协商,市委联系领导也专门召开协调会,目前,该提案已经得到落实。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新时期提案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不少差距。个别委员履职意识有待强化,履职水平有待提高,提出的提案质量不高,缺乏针对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工作重视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办理效果不明显;提案工作服务和保障有待加强,办理协商方式有待创新。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关于今年提案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今年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宁波和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积极推进提案工作理念创新,着力完善提案工作机制,推动提案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在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四个度”上下功夫。一是高度。把提案办理协商放在民主协商的突出位置,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发挥提案最直接、最有效履职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办理单位对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深度。发挥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委员履职重要平台作用,深化“提”、“办”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把提案协商过程作为发扬民主、广纳良策、推动工作的过程,实现党政所需、群众所求、委员所盼、政协所能的目标。三是力度。搭建各种平台,扩大提案开放空间,加强提案办理的内外部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满足群众呼声和愿望,形成“党政重视、政协主动、委员主体、部门协同、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广度。进一步发挥政协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渠道作用,丰富提案协商内容和形式,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二)在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四个转变”上下功夫。一是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注重提案数量,更注重提案质量,完善考核办法,提升提案履职和协商的实际效益。二是推动提案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坚持提案办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推动提案工作由被动服务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引导各办理单位借委员提案来促进自身工作,变被动应付办理为主动而为,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是推动提案工作制度由柔性向刚性转变。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软协商硬约束机制,促进提案办理变软为硬、变柔为刚,形成提案办理的硬约束,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三)在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四个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提案质量提升机制。充分发挥党派、界别、参政议政能力突出的个体委员作用,鼓励多写集体提案,多出精品提案,整合资源,提高质量。严格立案标准,不搞凡提必立,提高立案准确性。组织开展委员提案质量培训,搞好参考目录、信息沟通、知情明政等提案撰写服务。二是提案办理督查机制。完善和规范提案交办程序,提高提案交办权威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协提案由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联合交办的制度。强化提案办理督查,继续做好领导领办、进展汇报、办理协商、会议评议、“回头看”、提案摘报等提案办理督促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集中评议提案制度,探索市委常委领办提案办法;强化提案跟踪督办,建立提案办理落实跟踪评估机制,增强督办实际效果;丰富提案督办形式,扩大督办重点提案委员参与度,探索党派团体、界别、专委会参与督办重点提案,形成多方参与督办合力;探索提案办理社会参与办法,通过公开征集提案线索、逐步公开提案和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等方式,提高社会对提案工作的关注度。三是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将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积极搭建好平台,不断提高协商成效,扎实开展好交流、交锋、交融、交互“四个交”的协商活动。交流,即提案办理过程中,注意“提者”与“办者”、“主办”与“协办”、政协与提案委员之间的广泛协商;交锋,即组织委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就提案要不要办理、怎么办理等开展争辩,讲清事实,辨明道理,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主动做好办理工作;交融,即相互创造条件,形成把难点提案办好的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交互,即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和委员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四是提案办理成果转化机制。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和群众利益,提出立意高、分析透、可操作的提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采纳委员建议,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把提案转化为民生实事工程,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