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被我撞倒的那个人怎么样了?等我出去后一定会尽量赔偿对方的。”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广西籍男子梁某,一见民警便打听伤者的情况。现在被关在拘留所里,他很为自己当时的行为后悔:那天喝了酒,迷迷糊糊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撞倒了路人,因为害怕所以逃离了现场。
5月19日晚上11点20分,交警长河中队接到指令称,在长河镇南大路104号附近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人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路边有一个60多岁的男子受伤倒地,肇事者已经离开。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伤者的伤势已经好转。据伤者回忆,事发当时他驾驶一辆轿车去吃夜宵,刚刚打开门下车,就被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当场不省人事了。
事故现场附近没有监控,该如何确定肇事者逃走的方向?经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民警发现电动自行车倒地处有血迹和电动自行车碎片。结合伤者轿车内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局部画面,民警初步推论:当时速度很快,驾驶人也可能受了较重的伤,应该会去附近医院治疗。
有了这条线索,办案民警顺藤摸瓜,连夜赶往附近的长河医院询问情况。值班医生表示,刚刚确实有一名头部受伤的外地男子前来就诊,因为伤势较重,经简单包扎后,已让其转院治疗。民警从值班医生处得知,该男子当时穿灰色短袖,衣服上沾满血迹。
随后,民警获悉该男子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长河医院。民警从出租车司机处了解到,该男子离开长河后去了周巷医院。“这名男子刚刚离开,不过我叮嘱他三天后需要换药。”周巷医院值班医生如是说。同时,民警根据男子的行动轨迹,也基本确定了他的落脚点。
22日上午,该男子只身前往医院换药时,被蹲守的民警一举抓获。经讯问,男子交代自己姓梁,广西人。5月19日当天晚上,因为他的烧酒铺开张,请几个老乡来尝酒。酒过三巡,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却迷迷糊糊撞倒了一个路人。因为害怕处罚,梁某随即逃离了事发现场。
经鉴定,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系“超标”车辆(不符合重量、速度、电池电压等要求)。因交通肇事逃逸,梁某被处以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交警长河中队民警黄泽锋表示,目前全市正在开展“三车”整治行动,梁某驾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整治对象,也是交通事故高发的电动车型。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安全出行,切勿购买此类车。■记者 胡洋溢 通讯员 杜跃清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