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夕,市十六届人大代表、长河镇垫桥村党委书记史亚仙正忙着撰写关于要求完善城乡合作医疗中交通事故费用报销制度的议案。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史亚仙认为,人大代表就要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在参政议政上要有的放矢,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多提出一些关系民生的议案。
近几年,市政府加大政策补助的力度,使城乡医保这项民心工程更加利民惠民。但在实际生活中,因交通事故伤害产生医疗费用的情形较多,存在受害方既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又无法报销医疗费的情况。城乡医保中对于“交通事故中由他方承担事故责任部分的费用”不予报销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双重报销,但间接造成了参合群众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史亚仙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肇事方逃逸的情况下,城乡医保基金应先行垫付受害方医疗费。
作为村里的“当家人”,平日里,史亚仙每天与群众打交道,知道老百姓关心的事是什么。她告诉记者,目前,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群众可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但体检方式及内容上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她建议取消百分比任务指标,医院实行常态化体检。
史亚仙表示,作为一名连续五届当选的人大代表,提出有利于民生的好议案是自己的重要任务。完成这些任务就需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大局意识,当好老百姓的忠实代言人。■记者 景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