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春媛
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大局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围绕市委“三城联创”、“十大改革任务”和“三改三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服务措施,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多措并举为我市重点改革发展项目提供检察保障。注重构建打防结合的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快速查处、优先办理工作机制,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人,提起公诉38件56人。针对办理污染环境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执法标准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主动服务我市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工程,与该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发布专项预防工作意见,确保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稳中求进、转型提升”总基调,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障。着眼于营造规范诚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及时调整司法办案重心,依法起诉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件72人。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依法起诉侵犯商标权等案件6件8人。构建良性互动的检企关系,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注重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维护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着力拓展服务基层路径。发挥基层检察室延伸服务触角的作用,认真履行基层执法司法监督、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等职能,有效保障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宣传作用,设计制作检察宣传海报,分发至全市所有镇(街道)、各个行政村、居委会以及所有的学校。摄制的微电影《春雨》已在全市中小学展映20余次,并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微电影评审三等奖。
二、认真履职,更加有力地维护法治权威
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35件2069人,依法批准逮捕18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21件3051人,依法提起公诉2181件2992人,批捕起诉案件数量均居宁波首位、全省前列。严厉打击突出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195件234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15件1126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13件17人。同时,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不批准逮捕92人;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3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施特殊的办理机制,附条件不起诉7人,相对不起诉13人,经跟踪帮教有1人考上大学。
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件24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观城供销社原主任张百旺等贪污案件3件20人;查办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查办受贿、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通过同步预防、专项预防、案件剖析会、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管理。依托讲师团,深入镇(街道)、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宣讲,增强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受理查询1409次,被查询单位1832家,被查询人数3019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3件3人,纠正漏诉5人,均被作有罪判决;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44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对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16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抗诉并获两级法院改判7件。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5名罪犯督促收监。共审查财产刑执行案件40件,对16名罪犯成功监督执行财产刑,着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件,经审查提请宁波市检察院抗诉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7件,促进依法行政。
三、完善机制,更加有效地提升办案质量
健全办案流程控制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把好案件受理进口关、案件办理过程关和案件审结出口关,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对每一起案件的办理程序和期限均进行跟踪、预警、催办和通报,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案效率。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身心监护仪等信息化设施,规范自侦办案。推进检务督察常态化,采取电子执法档案、执法办案远程监督等举措,对干警执法办案进行实时监督。
健全案件会审决策机制。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诉前会议”办案机制,通过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诉前会议,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支撑的证据证明体系,有效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发文推广,并获宁波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优秀创新成果奖。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判机制,整合全院各部门的业务骨干,汇聚集体智慧,提升办案质量。
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将评查结果与干警评先评优、职级职务晋升相挂钩。2015年,我院有2件刑事诉讼监督案件获宁波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优胜奖,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宁波市检察机关十大民事执行监督精品案件,另有1件案例入选宁波市检察院第一期参考性案例。
四、公开透明,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界监督
以主动汇报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健全机制,出台联络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听取并落实对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进一步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以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检务公开的措施和路径,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315件,公开法律文书179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年共为律师提供查询服务1741次、阅卷服务619次。
以信访办理接受群众监督。把信访工作作为强化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确保群众监督畅通、及时、有效。推行检察长接待、点名预约接访、首办责任制等措施,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共接待群众700余人次,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02件。着眼多元化解信访矛盾,推行分类问诊工作模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相关做法得到宁波市委领导批示肯定。
五、从严治检,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
以思想建设强化向心力。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信仰法治、守护公正”等主题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形成“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干警奋发向上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突出抓好各项禁令规定的落实,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以能力建设提升战斗力。着眼办案能力的全面提升,深入开展以案代训、法律文书制作比赛、检察导师传帮带、业务专家授课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干警司法办案、群众工作及创新创优等能力。2015年,我院倪时颖同志被评为宁波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1名干警获全省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1名干警获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民行办案人称号,7名干警被宁波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以文化建设激发凝聚力。坚持文化育检,通过兴趣小组、慈检讲坛、演讲比赛等载体,打造慈检文化品牌,促进队伍凝心聚力。成立检察理论研究小组,健全优秀论文奖励机制,并将调研成果与晋升法律职务、行政职务相挂钩。2015年,有9篇论文分获全省检察机关知名期刊优秀成果奖、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等奖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慈溪经济社会发展关键之年,也是检察工作改革攻坚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以争先创优为导向,扎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平安慈溪法治慈溪建设作出应有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要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首要职责。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慈溪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平安慈溪、法治慈溪、美丽慈溪、健康慈溪建设,研究实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进司法办案方式,进一步增强工作预见性,及时有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服务。
二是要在保障公平正义上有新举措。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要以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突出犯罪,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推进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和民事执行、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健全检察建议、专项监督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
三是要在惩治预防腐败上有新成效。惩防腐败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要主动适应刑法关于职务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调整变化,加快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规范司法前提下的办案水平。要围绕职务犯罪重点领域,重点查处妨碍中心工作开展、阻碍重点工程推进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构建与侦查有机衔接的预防工作新格局,推进源头治理,实现“关口前移”。
四是要在推动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改革创新是检察机关的动力源泉。要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新机制。要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案件处理情况。
五是要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有新提升。过硬队伍是检察机关的立业之本。要建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高、团结协作强、作风形象正的领导班子,成为全院干警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始终坚定信念、敬畏法律、守护公正。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司法。要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