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又咬人了。相信不止在开发社区,也不止是在慈溪,其他地方被流浪狗咬伤的人也还会有。因为流浪狗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大街小巷、小区、商场甚至饭店、办公楼均随处可见,以至于出门散步、走路上班或徒步买菜的人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生怕一不留神墙角里就拐出一两只阿汪向自己扑来。就是在写这段文字的当下,小区楼下也有三五只野狗在追逐乱叫。
人人自危,谈流浪狗而色变,这样说并非夸张,须知一旦被这些狗咬伤,轻则伤身,重则丢命,那可不是儿戏。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流浪狗?难道它们是天生的野种?显然不是。恐怕就在昨天或前天,这些流浪狗还穿戴得人模人样,承欢在它原主人的膝下,吃着几十上百元一餐的狗粮,住着成千上万元的豪华狗窝,套着典雅精致的狗绳,趾高气扬公主宝贝般被它的主人宠着惯着呢。然而,也许就是主人一念间的疏忽或好恶,决定着它们是养尊处优还是流浪街头,亦决定着它们是被人类趋之若鹜还是避之不及。
贵与贱,何其速;宠与弃,谁之过?
只是,这一念间的贵贱宠弃,让流浪狗成了每个城市不得不面对的尴尬——若置之不理,野狗伤人、妨碍交通、扰乱公共场所的事件时有发生;若捕之杀之,不但于心不忍,而且动物保护组织也会出面干预;若责成某个部门或组织集中管理,不但经费开支巨大,且防疫、喂养、生老病死、管辖权责等问题也多得不胜枚举。所以,现实的状况只能是,无论各种媒体怎么报道呼吁,无论坊间反响有多强烈,流浪狗的问题除了个别好心人吃力不讨好地领养极少一部分外,其它症结还是无解。
真的无解吗?我看未必。因为没有养就没有弃,流浪狗问题的根子在那些养宠物人士。若出台一个法规,具体明确管理部门,严格限定养狗条件,每年缴纳巨额管理费用,并为阿汪们制作能唯一识别的身份证,规定主人一旦弃养与弃婴同罪得蹲班房……有了这些措施,看看还有几人敢乱养?养了还有几人敢随意丢弃?(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