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及分值确定,加分类别分政策性和竞赛获奖类两大类,各位考生及家长可要看仔细了。
政策类加分
——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现役军人证件、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处)有关证明,凭经宁波市军分区和宁波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出具的证明,加相应分值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竞赛类加分
(分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
宁波市级及以上竞赛:
——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参加宁波市教育局与宁波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体育、艺术类:参照《2017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慈溪市级竞赛:
——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文艺调演(比赛),获独唱(奏、舞)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获重唱(奏)、双 (三)人舞一等奖的加2分,现场表演的群体节目一等奖领唱(奏、舞)者加2分。
——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中学生书法、摄影、绘画(均为现场创作)、珠心算、劳技作品制作竞赛、科技创新类活动(含选送宁波及以上参赛),获一等奖的加3分,获二等奖的加2分。
——初中阶段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或市教育局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体育竞赛计划的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加3分,获第四至六名的加2分。 若考生在同一类别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其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合计不得超过30分(含30分)。
附1:宁波市级以上加分项目
一、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指所有项目),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二、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下列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仅限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十强赛或总决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ZSSL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总决赛。
三、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参加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项目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打、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
四、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今年符合加分条件的比赛项目经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确认如下:
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宁波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 五、2014年12月-2017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附2:慈溪市级竞赛项目
1.慈溪市第五十一届、第五十二届、第五十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2.2014年、2015年、2016年慈溪市初中生乒乓球赛
3.2016年慈溪市初中学生水上项目比赛
4.2015年、2017年慈溪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
5.慈溪市第四届(2015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精英赛
6.2015年慈溪市中小学生独唱(奏、舞)、重唱(奏)、双(三)人舞比赛
7.2014年、2015年、2016年慈溪市初中学生劳技操作竞赛
8.慈溪市2014年、2015年、2016年中小学生珠心算邀请赛
9.慈溪市第九届(2015年)中小学生科技节各项竞赛
10.2014年、2015年、2016年宁波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慈溪市选送参加)■记者 陈建坤 冯梦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