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进入三伏天,火辣的太阳当头照,街头小巷,不少电动自行车“长”出了一把把遮阳伞,来抵挡猛烈的阳光。殊不知,这些看似美观实用的遮阳伞却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
记者观察发现,路面上电动自行车遮阳伞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一根钢管固定在电动车的前端,撑开跟伞无差别;另一种则比较夸张,伞连接车头和车尾,外形看似一张打开的降落伞,颜色更是五花八门,红色的、蓝色的、斑点纹的、碎花纹的。
新城大道和国道交界的商都路口,短短10分钟内,交警就拦下了4辆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袁先生的遮阳伞属于“降落伞”式,除了左右两边没有遮掩外,电动自行车的前方和后方都有遮掩。在驾驶员的正前方则是透明的材质,而在上方还装有黑胶帽檐以及防止两侧光线和雨水进入的侧翼帽檐。袁先生表示,这是亲戚帮他买的,前几天才刚刚装上。在交警的解释教育下,袁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下次一定不装了。”
外卖小哥也是遮阳伞安装的重点人群之一。送外卖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工作性质原因,常年要在太阳底下,所以就在网上购买了一款遮阳伞,“不贵,也就二三十块钱。”交警当场拆除并收缴了遮阳伞,陈先生也承诺以后不再安装。
天气一热,路面上不少电动自行车安装上了这样有安全隐患的遮阳伞。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会影响视线,容易发生擦碰及各类事故;其次,如果遇到大风天气,遮阳伞兜风还会导致车辆方向难把控,转向时就有侧翻的危险;再者,安装遮阳伞后,高度增加会影响车子重心,不利于驾驶。“加装遮阳伞,属于非法改装,必须收缴装置,并通过教育,让车主认识到潜在的危害。”
交警城区中队民警徐潘龙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们还会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整治和打击力度,让驾驶者认识到遮阳伞的危害性。■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杜跃清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