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朋友的女朋友同样不可欺。然而,有这么两个“朋友”,因回老家没盘缠,竟趁朋友被拘留,偷其女友的东西变卖做盘缠。近日,这两个欺负朋友女友的“朋友”董某、丁某(均化姓)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2000元;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处罚金2000元。
董某、丁某在慈溪打工,平时经常去朋友吕某及其女友田某(均化姓)的租房玩,也常住宿在他俩的租房内,即使吕某被拘留期间。租房只有田某一人住着,他们也常去那里玩。去年7月29日下午,董某打电话给正在搓麻将的丁某,想趁吕某被拘留不在家,去他家偷点东西变卖后做回老家的盘缠。下午4点左右,他们来到吕某的租房,见田某在家不好下手,就打电话给另一位外地的朋友帮忙,叫他给田某打个电话,说她有快递到了叫她去某宾馆取。田某接到这个外地电话信以为真,就出门去了。
田某刚离开,董某马上叫丁某放风,自己在租房内窃取值钱的东西,共窃得三星手机1部(价值3240元)、电瓶车1辆(价值2470元),还有手表、衣裤、鞋子等物。田某出门没多久,感觉有点不对劲,就赶紧返回租房,董某、丁某早已不见影踪,同时发现自己的手机、手表、电瓶车和男友的衣裤等物被偷。她赶紧与董某、丁某联系,但都已关机。后通过别的朋友联系到董某,可董某说电瓶车已变卖,手机要转账给他3000元才可取回。第二天,田某报了警。
董某、丁某把窃得的财物变卖了1800元作为路费逃回老家。今年2月23日,我市警方在重庆市永川区一网吧将董某抓获。4月11日,我市警方又在遵义市汇川区一网吧将丁某抓获。■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