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在采访时随机问一位村民:“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大概是上面要检查的吧!”
垃圾分类是一件大好事,各地都在全力推行中,但在工作中存在不平衡性,基层群众的主动性有待更好激发,一些人头脑中仍有“为分类而分类”的片面认识,甚至个别人还觉得这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没有最后形成自觉践行的长期生活习惯,坚持一段时间后又会照旧,“要我分”还没有真正变成“我要分”。
让垃圾分类真正深入人心、外化于行,关键是要回答好三个问题:为什么要实施垃圾分类?怎样方便地参与垃圾分类?老百姓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对于这三个问题,只要在网上一查,都有比较明确的标准答案,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方式,把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宣传好,不仅要讲道理、更要摆事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除了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外,最重要的还是要细化落实工作举措,把垃圾分类带来的理论好处,及时“变现”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减少占地、减少污染、变废为宝,要想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的这些好处,光做好了“垃圾桶”这头是不够,还得管好垃圾运输、收集、分拣、利用等环节,让老百姓从垃圾处置的全过程中,体会到垃圾分类与不分类完全不一样。
垃圾分类看起来并不难,但要长期做下去却不易,关键是要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不仅知道为什么分、更要知道怎样分,不仅理解长远的大利益、更能感受切身的小利益,这就要求各级干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比如,以“会烂、不会烂”、“能卖、不能卖”为标识,让老百姓在分类时更加易懂、操作性更强。再比如,对于自觉参与分类的城乡居民,在可回收垃圾带来的利润中,拿出部分作为奖励以鼓励更多人参与,等等。
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长期之策,绝不是应付一下的权宜之计。唯有不断地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更好地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变“要我分”为“我要分”,垃圾分类才算最终取得成功、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