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渔业与海洋局了解到,今年渔民必须具备禁渔休渔期海蜇专项捕捞特许证才能进行海蜇捕捞作业。具体作业时间为7月10日12时至8月15日12时之间的10天。今年是我市执行海洋禁渔休渔期海蜇专项捕捞特许制度的第一年。目前,海蜇专项捕捞特许申请工作已经开始。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我省规定出海捕捞海蜇的渔船必须依法申请获得专项捕捞许可证。海蜇是我市效益较高的传统渔业作业,捕捞许可证审批作业类型为张网类,最小网目尺寸不小于90毫米,禁止流网捕捞海蜇之外的其他品种。我市现有94艘渔船,均为张网类。
今年东海海域海蜇专项捕捞许可作业时间为7月10日12时至8月15日12时之间,我省将视资源状况确定此时段内10天的捕捞作业时间,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7月1日至7月9日,我市作业渔船可出海打桩,但不能携带网具,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收回专项特许证。作业结束后,允许作业渔船在5天之内做好海上收尾工作,也不能携带网具。
专项特许渔船将配备特许牌和特许旗,录入省市县三级联合设定的渔船动态监管平台,并登记渔获物数量。在开捕期间,我市渔业部门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做到船只外观可区分、易辨识,作业海域和作业时间可管控,网具使用和渔获物交易情况可掌握,对生产渔船持证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有关规定捕捞海蜇的行为。■全媒体记者 陆燕青 通讯员 钱立权 涂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