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市府办印发《慈溪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在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和慈溪小家电智造小镇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今后,我市新的省级特色小镇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在完成区域环评编制及审查后,参照此方案执行。
该方案明确,对省级特色小镇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制定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编制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切实解决当前环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精的“管”促进更大幅度的“放”,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免于环评手续。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外,无需履行环评手续。网上在线备案。对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在线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
改革内容还包括:降低环评等级。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精简环评内容,简化评价内容、公众参与形式和总量管理,取消前置要求。承诺备案管理。对不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建设单位“零土地”技改项目和降级为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
同时,取消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或承诺备案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全媒体记者 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