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16岁的他,骑车载着弟弟,由北往南驶来; 67岁的他,自西向东步行穿越人行横道……人车相撞倒地,两个孩子受了皮外伤,老人于几日后抢救无效死亡。日前,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这个16岁的驾驶者因犯交通肇事罪,获有期徒刑1年。
小彬(化名)出生于2001年7月,随父母和弟弟一起暂住在龙山镇东渡村,在一家电器公司实习。受害人老章(化名)是龙山镇田央村人,平时还在做泥工。
今年6月18日是端午节。那晚6点左右,小彬驾驶立马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后座载着10岁的弟弟,沿龙山镇达蓬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达蓬山大酒店停车场出口处时,在人行横道与自西向东步行的老章发生碰撞。
由于碰撞的强大冲击力,老章当场受伤倒地,小彬和弟弟也摔得人仰马翻。这突如其来的碰撞当即把小彬吓傻了。围观群众赶紧报警,闻讯赶到的小彬父亲赶紧开车将老章和两个儿子送至慈林医院救治。
最不愿看到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当月21日,老章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小彬和弟弟受的都只是皮外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彬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这辆立马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是父母今年3月买来让小彬上下班代步的。“6月18日下午5点多,一个朋友电话联系我,让我去达蓬山玩,所以傍晚6点我就骑车带着弟弟从家里出发了,沿湖公路一路上达蓬山,车速大概40码。”小彬回忆事发经过,“车子经过达蓬山大酒店时,一个老爷爷从右边往左边过马路,当我看到他时距离只有一两米了,我马上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老章的家人说,事发地离老章家只有七八百米的距离,当时老章是饭后出去散步的。
老章去世当日,小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依法逮捕。8月16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小彬违反交通事故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老章家人之后准备向小彬及其监护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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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另外,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
法官提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还没达到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资格,家长应该加强监管,不得让其驾驶摩托车上路。■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岑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