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明确了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高考报名办法,以及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办法,从2019年招生起开始实施。
通过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我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随迁子女参加高校招生录取与我省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各地考试招生机构统一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当地考试招生机构。各地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里进行逐一审核操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把审核结果反馈给每位考生。
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须有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首次申请时在报名系统中勾选“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并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向报名地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地考试招生机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考生进行综合评估,由各市级考试招生机构审核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结果数据输入报名系统保存。残疾考生可在考试前7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
已成功申请学考选考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报名时系统自动根据身份证号匹配,并在报名页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试合理便利结果,不用再次办理申请手续。考生如需变更已有考试合理便利项目的,则按首次申请办理,原通过的考试合理便利结果作废。■全媒体记者 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