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民政局全力做好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二保障”为:一是防疫措施保障。1、对全市所有养老机构进行封闭式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外部人员(含老年人家属、朋友)不安排探访进入。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2、尽可能提供工作人员宿舍,防止工作人员外出,避免交叉感染。3、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情防控的补充通知》、《关于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火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等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进行每天两次消毒,两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所有养老院落实了隔离房间,一旦发现休养老人不适,立即隔离照顾。4、把牢物资采购关:进一步加强对采购和配送人员的管理和监测,加强对采购物资的消毒管理;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采取院外专人采购物资,院内消毒管理,阻断传播途径。二是生活保障。1、全市养老机构机构积极做好院内老人的生活保障工作,根据防疫要求,提供合理伙食,特别是加强老年蛋白质摄入,每日提供新鲜蔬果、保证一定维生素的。2、全市居家养老照服务中心虽然根据上级要求停止供餐,但为确保一些独居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用餐问题,发动各中心进行了逐一排查,通过排摸发现全市用餐困难老年人702人,根据不同老年人身体情况,采用了供应一定数量的方便面、八宝粥、蛋糕、饼干等食品应急,减少每天送餐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并协同村(社区)定期对特殊困难照顾对象进行居家清洁卫生打扫和定时清毒工作。确保特殊居家养老对象不饿1人、不冻1人,安全度过疫情。
“二落实”是为:一是防疫工作落实。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指导全市养老机构成立了各自的专项工作应急小组。因疫情紧张,养老指导中心应急小组及各养老机构专项工作应急小组开展紧急值班制度。自2020年1月24日起,指导中心办公室每日轮换值班,其他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常开;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天到岗到位,其余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常开;2、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的通知》等;同时做好上情下达工作,上级相关情况及时传达到各相关养老机构。指导中心统计相关数据,利用钉钉等进行信息上报,确保统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3、中心积极与医疗器械公司、生产厂商、医药协会等医疗组织进行联系,采购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所需防疫器材。通过努力,全市所有养老机构消毒液基本得到保障,采购口罩7000余只、高消毒温精60瓶。二是检查监督落实。1、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先后三次由局领导带队实行现场抽检和督查工作。2、对居家养老独居等特殊困难老人,通过不定时电话抽查等方式,询问日常生活保障是否保障落实、防疫政策是否宣传到位、目前存在需求等等。